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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3-04-21 11:43:01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假冒知名品牌“傍名人”“搭便车”、预付费违法、食品药品安全、“神医”“神药”违法广告等12个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民生领域,集中力量“铁拳”出击,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有力保障首都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懂曼容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违法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案

处 罚


(资料图片)

2023年2月2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懂曼容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单张记名卡限额超过5000元、记名卡设置1年有效期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 情

2022年8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北京懂曼容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Mr.JUDY洗个头发”东方广场店)进行现场检查。

当事人为“Mr.JUDY洗个头发”品牌直营店,在Mr.JUDY洗个头发微信小程序上销售的单用途预付卡金额分为2580元、4980元、7980元、12800元四种额度,并设置1年有效期。

当事人存在销售单张记名卡限额超过5000元、记名卡设置1年有效期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但其逾期并未改正。

法律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魏某某收购药品案

处 罚

2023年4月10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魏某某非法收购药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责令关闭、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 情

2022年6月24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移交案件线索,查实魏某某自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25日,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购药品用于集中对外销售。

经查,当事人收购药品包括血脂康胶囊等药品90种共计982盒,货值金额36524元。

法律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金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处 罚

2023年1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金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412件涉案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案 情

2022年10月28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娃娃机内的玩具涉嫌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兔形毛绒玩具278件、狐狸形毛绒玩具134件,共计412件。

经鉴定,上述商品均为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共计4944元。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侵权商品予以扣押。

法律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中宝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超标饮用水案

处 罚

2023年2月14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中宝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923.2元的行政处罚。

案 情

2022年12月2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移转的案件线索,对北京中宝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的蓝涧饮用天然矿泉水进行食品安全抽检。

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矿泉水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2022年8月9日共生产了446箱(每箱24瓶、净含量330ml/瓶)该批次的矿泉水,均已售往北京、天津等地,违法所得共计8923.2元。

法律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高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

处 罚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高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 情

2022年5月25日,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自建网站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自建网站上发布“高首鼻炎膏传承中医疗法对儿童、青少年患者效果最好,能完全解除因鼻窦炎所致的记忆力减退症状,愈后彻底,有效率接近100%,一疗程治愈率92.8%以上”“高效的中药成分,直达鼻部病变部位,调节免疫、靶向给药、长治久安,不破坏正常组织,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副作用”,鼻通鼻炎膏“309配方历史(年)300多年临床验方,精选道地中药采用现代化工艺将中药加工提取配置而成”“19682累计治愈(位)有效率接近100%,一疗程治愈率92.8%以上”,高首物理降温巾“家庭常备急诊必备”等违法广告内容。

经查,上述网站设立于2017年,为当事人委托建设。网页广告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提供,广告内容涉嫌保证性、功效性断言或保证表述,使用数据无法提供权威认证,宣传功效超出《使用说明书》范围,且高首牌鼻通冷敷凝胶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当事人并未取得《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证明》。

法律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延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2021)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赛奥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处 罚

2023年3月1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赛奥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 情

2022年9月20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公司(柏林山水物业)电梯进行抽查,发现其位于小区内的4部电梯存在问题:其中,2部电梯存在井道内导靴油杯无油的情况,2部电梯存在井道内导靴油杯油量不足的情况,检查时4部电梯均处于运行使用状态。

经查,当事人承接柏林山水物业使用的36部电梯的维护保养。其中,4部电梯存在上述问题,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相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来源:市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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