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年来,江西省九江市切实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持续深化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全力筑牢长江生态环境屏障,努力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
严格源头管控。九江市划定149个管控单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制定《贯彻落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近年来,先后拒绝产业相对低端和排放污染大的投资项目400多个,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减少污染排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施产业结构升级、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城镇污水治理、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重点减排工程,目前,九江市已建成21家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29.8万吨/日,其中17家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建成21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65.75万吨/日,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
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85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整治完成723个,整治率达83.9%。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利用65套饮用水水源地高空瞭望系统实时预警。广泛开展实施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小化工企业127家,整治“散乱污”企业348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两年共查处案件400多起。
实施生态修复。不断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截至目前,九江市共有12个县(市、区)实施了生态补偿机制,共签订13份生态补偿协议。深入开展沿江环境综合提升,对沿江沿岸进行全面绿化、可视范围内矿山清理修复,实施沿江岸线护绿扩绿透绿等一系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强化监测预警。布设了65个市控水站和断面,新建了20个标准水质自动站,与12个国考水站、16个长江经济带水站、16个水源地水站共同形成了九江市国控、省控和市控三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对规模化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在全省率先建设生态环境预警应急管控中心,在现有感知网络的基础上,增加部署便携式水质监测设备6套,引入无人船3套、无人机2台、遥感监测、移动监测设备60套、TVOC监测设备50套,推进建设涉水污染源管理、水质预测预警、水环境监管和调度管理系统。(记者付曦地 通讯员 董淳淳)
关键词: